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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节 成交

第十八节 成交

  琼恩沉默着,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从对方那里获得更令人放心的承诺——而且,承诺之所以是承诺,就在於它没有强制的约束力,只能靠当事人自愿遵守。如果当事人想反悔,再确定完美的承诺也终究不过是空话一句。

  梅菲斯说得没错,如果琼恩都不能知道她心中的想法,又凭甚麽能得到她呢?

  这是个骄傲的女孩。

  「成交,」他说,「我帮你取回黎明之石,从此你的一切都属於我。」

  梅菲斯看着琼恩,嘴角微微露出笑意,「我得先将它安全送到博得之门。」

  「我恰好顺路,」琼恩说,「顺路。」

  是的,仅仅只是顺路,并不额外承担保管责任。

  梅菲斯没有再回答,她坐了下来,开始休息。

  卡琳娜带着大部队送黎明之石回哈劳格达斯城,把所有的骆驼丶辎重也顺便都带走了。埃斯考城仅留这三个人面狮驻守,同时还给他们留了点口粮——三匹死马。

  琼恩和贝戴蛮族骑的都是骆驼,只有梅菲斯等四人骑的是马。如今看来,有一匹马似乎幸运地逃脱劫难,剩下三匹则都躺在这里,成为人面狮的粮食。如果琼恩没看错,其中那匹已经被人面狮吃了两条後腿的白马,是梅菲斯的坐骑。

  唔,这马真可怜。

  不过可怜归可怜,琼恩考虑是不是也把梅菲斯的银剑借过来,切条马腿烤着吃。这不能说他没有同情心,实在是因为折腾了这大半天,确实又累又饿了。如果是活马,那自然不好打主意,但反正已经是死马了,正好发挥馀热,做点最後贡献。

  但梅菲斯显然不赞同他的看法。

  「不行,」她说,「不能吃它们。」

  琼恩倒是也知道,骑士对於自己的马,往往都极有感情,视为伙伴一般。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,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……但问题是,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,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,不吃这几匹马,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,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麽。

  显然,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。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後腿,倒提起来,挥剑一削……

  「那个……」琼恩吓了一跳,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後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,「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。」

  「当然。」梅菲斯回答,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,挑着人面狮的後腿,送进火堆里。

  火很旺,很快,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。琼恩咽了口唾沫,彷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,他真的饿了。可是,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麽?

  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,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,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。狮子虽然没吃过,但若是有机会尝尝,他也并不介意——但问题是,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,这是个人面狮。

  它地下半身是狮子,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。它也同样有智慧,有灵觉,有理性,甚至有自己的语言,就在半小时前,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,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。

  琼恩不吃人,吃动物——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於人类和动物之间。

  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,是怪物,所以吃了无妨,那麽据琼恩所知,这个世界里,除了人类,还有矮人,有精灵,有巨人,有侏儒的——万一将来肚子饿了,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?

  总觉得,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。

  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,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,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,切成几块,用弯刀挑起,开始品尝。

  琼恩犹豫着,最後食欲终於战胜了思考。「算了,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,」他想,「民以食为天,先吃饱肚子再说,以後的事情以後再想。」

 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,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,挑起一块狮腿来。必须说,肉质不错,口感很好,有点像牛肉,火候也掌握得不错。看起来,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。

  在吃完两只狮腿後,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。在此之前,琼恩终於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麽随身携带了。她不知念了句甚麽咒语,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,直接放进袖中。

  出发前,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,於是拿了过来。很普通的匕首,不是甚麽魔法物品,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,花纹独特。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,此行很危险,带着防身总不坏。

  他们很幸运,在出城门的时候,遇上了一匹马——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,幸运地逃脱一劫,一直在城外游荡,如今看见梅菲斯,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。

  好极了,正头疼路远呢。

  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,似乎在安慰着它,然後翻身上马,伸手来拉琼恩。琼恩伸手,往她的小手上一握,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,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,正坐在梅菲斯身後。

  「抱紧。」梅菲斯说,双腿一夹马腹,骏马低嘶一声,纵蹄奔驰。

  琼恩从没骑过马,正在有些忐忑,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,他吓了一跳,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。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,却又充满弹力,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,抱起来感觉非常好。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,於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,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,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,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。梅菲斯没有抗拒,彷佛全无所觉。

  大漠清夜,怀抱美人,策马疾行,这感觉确实很不错——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。马跑得太快,颠得太厉害,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,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。更糟糕的是,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,只怕是被磨破了。

  「不能慢点麽。」他抱怨着。

  梅菲斯彷佛没听见,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。

  琼恩在心里咒骂着,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,免得自己真摔下去。若是从这麽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,就算不死,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。

  妈的,我还有利用价值啊,不用这麽急着杀人灭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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